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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将建百个绿色能源标杆

     浏览次数:574次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23 10:38:18

        

  为落实碳达峰、碳中和战略目标,促进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多元利用,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,近日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能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农业农村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统计局、畜牧兽医局、乡村振兴局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山东省“百乡千村”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

  在目标设定上,按照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、多能互补、提质增效的总要求,“十四五”期间,山东将建成100个左右特色鲜明、多能互补、生态宜居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,1000个左右开展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,打造绿色低碳、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山东模式。标杆乡镇一半以上村庄应实现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,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、学校用电使用绿电电量占全部用电量比重达到50%以上,具备资源禀赋的标杆乡镇农林废弃物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;标杆村居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20%以上,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50%左右;标杆乡村区域内清洁取暖基本实现全覆盖。